各二级党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发展对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校第13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未参加党校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方式
辅导报告、视频教学、分组研讨、个人自学等。
三、培训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于2021年11月9日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于2022年11月9日前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各参训单位指定一名带队老师和一名学生总负责人。学员须分组并指定一名组长,每组人数不多于20人。
(三)各参训单位组织学员填写学员登记表(附件1,交纸质版),汇总提交参训学员信息(附件2,交电子档)。以上材料于11月7日下午17:00前提交党校。
(四)培训班将同步开设线上班次,无法参加线下培训的学员可参加线上班次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2.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0月26日